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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双学位教育的有关问题的问答

2011年12月09日 13:08  点击:[]

1、 我校双学位教育有哪些专业可以选择?

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英语共六个专业,在选报人数少于30人时,涉及专业将不会开设。

2、 申请选读双学位需要什么条件?

学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选择双学位者和辅修专业者在校期间主修专业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要成绩达到2.5以上,且都没有补考和重修记录,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的具有正式学籍的我校本科生。 学生修读双学位,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我校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见附件);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位的学生只能限修一个专业。

3、 双学位教育怎么收费?

根据河南省物价局和我校要求,修读双学位学生需要缴纳80元/学分的学分费。我校在开课前统一收取4400元/生的费用,将在学生修读完所有课程后(含毕业论文),根据修读学分多退少补。

4、 什么时间上课?

双学位课程上课时间由双学位教育开课单位安排,一般会安排在周六、周日上课、晚上或者假期。具体上课时间将会在开课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5、 双学位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从哪里可以看到?

双学位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学生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教学秘书)可以查到。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从第三学期开始,在主修专业毕业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理论课程完成后进行。

6、 双学位申请免修需要什么程序?

双学位课程的免修可按照我校课程免修程序办理,不同的是要将申请交到双学位专业开办学院.办理时间可在课程(双学位)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到教务科办理。双学位学习的课程,不能替代主修专业的课程。主修专业的课程可以申请双学位课程的免修。

7、以前开的课成绩我们在那里可以看到?

双学位学籍管理正在逐步纳入教务系统,双学位教务系统正在更新,本学期应该能完成。如果完成,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这些信息,目前可到开办学院或到教务科查询。

8、学位授予与证书发放

修读双学位学生在取得第一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取得第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双学位,并发给两个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不授予第二学位。

双学位学生在修读年限内,未获得双学位,合格课程达30学分以上(含30学分)者,发《辅修专业证书》;低于30学分者发《课程学习证明》。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学生双学位资格:1.学生的主修专业课程累计有15学分或以上,或辅修专业课程累计有20学分或以上是经重修获得的。2.考试作弊,或受记过及其以上违纪处分的。

9、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或院系教学办公室。(0371-86175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