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24〕26号,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办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推免通知”),现制定《外语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绍辉
领导小组下设遴选工作小组与监督工作小组
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毛现桩、白雅
成 员:赵娇娇、翟亚迪、海晓丽、崔歌、许丹彤、胡珍珍、刘笑莹
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高夏旭
成 员:于磊、李子璇
二、推免生遴选原则
推免生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三、推荐条件和资格确认
(一)外语学院教学办提供2025届学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前6个学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进入前20%的学生名单及这些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二)已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本科插班生项目的学生不参加此次推免工作。
(三)对于确实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或全国性学术竞赛中的获奖者,在同时满足学校“推免办法”第八条所有规定条件的情况下,还需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获奖文件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其学术特长,经外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共同严格审查确认,并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的有关佐证材料和教授的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四)外语学院教学办提供符合以上第(一)、(三)项条款学生的外语专业四级考试(首次考试)成绩,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五)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者,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均无推免生资格,由外语学院教学办提供2025届学生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和文件原件,由外语学院团总支提供2025届学生前三个学年中因违法违纪受处分的学生名单和处分文件原件。
(六)在符合以上第(一)、(三)项条款的学生中,去掉外语专业四级考试(首次考试)未达到60分的学生,去掉前三个学年中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学生,其余的学生凡符合学校“推免办法”第九条的其它要求者,即为有资格申请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
四、遴选办法
外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于确认有资格并提交申请的学生,按照以下综合评定办法予以排名和推荐。
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S(素质成绩)+M(其他成绩)
其中,学习成绩占 90%,素质成绩和其他成绩各占5%。
(一)学习成绩(X)是指学生的前三学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各课程成绩的计算均按首次考核的成绩确定,由外语学院教学办负责提供。
(二)素质成绩(S)为2025届学生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素质测评平均分(百分制,含基本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素质测评成绩,各占50%),由外语学院团总支负责提供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素质测评分和3个学年的素质测评平均分。
学生需提供素质成绩加分明细表及各项支撑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不能提供支撑材料的不记入加分。
(三)其他成绩(M)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由外语学院依据其他成绩评定细则(详见附件)进行评定(M值),最终换算出综合成绩(Z值)。
面试时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需全程参与,做好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的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一)9月1日之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免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外语学院网站公布,由外语学院教学办通知到2025届所有学生。
(二)9月1日之前,由外语学院教学办提供2025届学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前6个学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进入前20%的学生名单及这些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绩点由高到低排名;提供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的外语专业四级考试(首次考试)成绩,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三)9月1-2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见学校“推免通知”附件1)及支撑材料原件;
(四)9月3-5日,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成绩,分专业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名。随后,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等额确定拟推荐名单。
(五)9月5-7日,公示拟推荐名单,并填写《推免生名单表》(见学校“推免通知”附件2),同时向教务处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由学生本人核对后确认。
六、指标确定
三个专业(英语、商务英语、俄语)提交申请的学生分别按照Z值(综合成绩)排名。指标分配原则:根据指标数量,兼顾不同的专业。
考虑到俄语专业学生人数较少(21人),而英语类专业学生人数较多(77人),若最终指标数是1个,这1个指标分配给英语类专业(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综合成绩(Z值)最高的学生;若最终指标数是2个,这2个指标分别分配给英语和商务英语两个专业中综合成绩(Z值)最高的学生;若最终指标数是3个,则这3个指标分别分配给英语、商务英语和俄语三个专业中综合成绩(Z值)最高的学生。若最终指标数是4-6个,则按照1-3个指标时的分配原则进行类推。
七、过程与结果公示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在外语学院网站公布学校“推免办法”、学校“推免通知”及其附件、《外语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确保通知到2025届所有毕业生。
(二)在外语学院网站公示如下信息:
(1)公示外语学院2025届三个专业学生前6个学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进入前 20%的学生名单(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这些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绩点由高到低排序;
(2)对于确实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或在全国性学术竞赛活动中的获奖者,公示学生提供的经确认符合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和三位教授的推荐信。
(3)公示符合以上“三、推荐条件和资格确认”中第(一)、(三)项条款的学生的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4)公示符合以上“三、推荐条件和资格确认”中第(一)、(三)项条款的学生前三个学年中因违法违纪受处分的学生名单和处分文件。
(三)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和综合成绩在外语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有异议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外语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反映情况,外语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将查明情况,并于上报学校之前反馈审查和处理结果。
八、取消资格情况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或被举报证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最后一学年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
(四)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未取得合格成绩的;
(五)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九、监督电话及邮箱
监督电话:0371-86159301;86159296;86521525;86159152。
监督邮箱:waiyujxb@163.com
对于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工作失职者,外语学院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说明。
本细则由外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其他成绩评定细则
外语学院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