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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加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22日 14:57  点击:[]


各班: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1226日至1228日举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高校教师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切实维护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现就加强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1年研考期间,学院将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32号)规定和郑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疫情防控教育。按学校有关部门要求,所有考生需如实进行徤康申报,做好个人防护,不出所在市域范围,减少同外界人群接触。考生需避免同外界的接触,确保考试期间一直在校内;到其他研考考点参加研考考生需做好往返过程中的疫情防控。

2、学院将重点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严防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122627日两天,各班每天上午830-9:00,下午14 : 00-1430组织群内签到、点名确认等方式摸清人员去向,确保人人去向明确;每天上午9:10和下午14:40由班长统一将结果报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高年级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离校,确需请假的,须经院系负责人批准,并在团总支办公室做好登记,并按规定时间在班级群按时进行签到。对无故不参加或拒绝签到者,学院将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对未办理请假手续而又未签到的学生要立即落实情况,发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学院。

3、各班学生不要参与考研辅导活动,不要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不能组织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进行考研辅导培训推介等活动。考生应科学备考,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尤其谨防受骗上当。

4、观 看《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楂察 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认真学习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使广大学生充分认清涉考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涉考违法违规具有严重严重后果:对违规行为将给予取消成绩、停考1 - 3 年、处分等严肃处理,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洁档案》;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84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将依法被严惩。

5、学生如在学习、生活中面临压力和困难可及时向老师、同学和学院寻求帮助,学院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恃和帮助。愿各位考生沉着应考,积极调整心态,冷静答题,考出理想成绩!

6各班将文件通知确保传达至每一位学生,并切实落实好教育管理工作。


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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